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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挂在别人名下,没有房产,没有工作,没有投靠,如何分户

其他 2024-04-27 05: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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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户需要的证件和材料为:1、申请人户口本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3、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一份经村委会同意并盖章的的分户申请书。公民因并户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迁回原籍或找别处挂靠
  • 符合法律规定的分户行为,是可以分户的,分户以后需要提申请,是否符合贫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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