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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没房的问题下分户

其他 2024-02-24 11: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没房的问题下分户,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查看户籍政策: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包括分户的条件、程序和所需材料。可以通过当地公安局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咨询。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公安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分户手续。 4. 办理分户手续: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办理分户手续。如需变更房产信息等,还需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分户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分户手续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以便顺利完成手续。
  • 离婚后没房子通常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如果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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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没房子通常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如果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没房子一般不能分户。但若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其户籍的,可以并入户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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