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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破产了股东有责任吗

破产清算 2024-04-27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公司破产时,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对公司的任何行为不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严重情况下,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因情况而异:
    1. 若股东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无论公司类型,均无需承担额外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若出资未到位,需补足出资。
    3.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股份已全部认购则无需额外负责。
    4. 若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公司破产,如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 在处理公司破产时,股东常见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以其出资额或股份为限来承担责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公司的类型和股东的出资情况。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如果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破产时,他们通常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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