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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工厂签订了6个月的劳动合同,这几天我不想干了我想辞职,但是人事不同意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8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坚持辞职但人事还是不同意,你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你的法定权利,即使人事不同意,也不能剥夺你辞职的权利。如果人事依然阻挠,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法维护你的权益。
  • 如果工厂拖欠工资,你可以首先与工厂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如果你直接旷工离职,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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