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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汽车从高速口下高速和一辆摩托车相撞!相撞地点就在高速口,离收费窗口也就20米!对方摩托车属于套牌车,更没有保险,对方未带安全帽,无整驾驶!道路中央有双实线!对方横穿马路!严格意义上来说我的车还没有完全出收费站!对方一直在医院耍赖不出院!医院已经停药一个礼拜,现在交警队给的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也就是一人一半的责任!我明天准备提起附议,我不认同这个责任!交警队给我说的是对方是弱势群体要照顾!我问过我的A他们说这个是开会决定的,投票决定,他们也认为我是次要责任,但责任划分是他们队里投票觉得,多数服从少数!我不知道交警说的是真是假!我看了下如果提出附议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我又不懂法,怎么提供??我驾驶汽车从高速口下高速和一辆摩托车相撞!现在交警队给的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5-31 09: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已经确认当事人为次要责任的话那么就只需承担次要责任的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在保险之内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也就是个人承担,主要责任是需要对方来承担的。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车辆撞人的情况下,通常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双方通过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来进行赔偿。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江西 南昌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
    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有逆行的情况说明吗?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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