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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婚生子,男方家长不同意婚姻就说不承认是他们的孙子,可不可以起诉男方。男方应该付出什么样的责任

婚姻家庭 2024-04-29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男方。男方作为孩子的生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他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法律义务。如果男方拒绝承认并抚养孩子,女方或孩子本人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男方的责任,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男方的不负责任行为可能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及时采取法律行动是必要的。
  • 处理方式上,女方可以选择与男方协商,达成抚养协议;若协商无果,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男方,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在选择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权益和男方的实际抚养能力,以确保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 可以起诉。具体操作上:1.收集证据,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男方的亲子鉴定等,证明男方是孩子的生父;2.尝试与男方沟通协商,若无果则选择起诉;3.起诉时,需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申请立案;4.法院受理后,将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根据判决结果执行。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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