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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员工在这边试用期干了十几天,给他换了工作岗位之后,觉得还是不能胜任,已经跟他谈过了,说不能胜任,让他重新找工作,这个可以让他不来上班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9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额外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未妥善处理可能导致违法解雇纠纷和赔偿责任。
  • 常见处理方式包括与员工协商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选择时,应考虑员工意愿、公司需求和法律规定。若员工同意调岗,应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则按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合同。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1)与员工进行面谈,明确告知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2)提供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的机会,并记录相关过程;3)如员工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4)办理离职手续并确保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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