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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退休人员再次受聘后离职的经济赔偿问题。1.离退休人员在受聘单位到期退离是否有经济赔偿按什么标准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9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退休人员在受聘单位到期退离,是否有经济赔偿以及赔偿标准,应依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一般情况下,若合同中有约定经济补偿,则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但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可能需按照该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
  • 离退休人员再次受聘后离职的经济赔偿问题,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选择何种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意愿来决定。协商和调解较为灵活快捷,适合双方关系较好且争议不大的情况;仲裁和诉讼则具有法律强制力,适合争议较大或复杂的情况。在选择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时间、成本和效果等因素。
  • 离退休人员再次受聘后离职的经济赔偿,具体操作因情况而异:
    1. 若合同明确约定经济补偿方式和标准,则按约定执行。
    2. 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如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3.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除经济补偿外,还可能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4. 双方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选择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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