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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小车追尾三轮车,交警判我全责,目前垫付医药费2000,保险公司会理陪给我吗

保险纠纷 2019-04-25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醉驾并追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都是醉驾人的全责,醉驾人死亡的,其责任也是自己承担。由于是醉驾,保险公司也不会承担赔偿的。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醉驾人承担的部分,可以由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车属于免除赔偿范围内。但是具体要看保险合同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 车辆被追尾,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属于机动车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赔偿问题分析如下: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对方负全部责任,所以,首先由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由对方驾驶人予以赔偿。
    二、根据法律规定,在对方驾驶人向你赔偿损失前,交强险的保险金和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金都应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害人,禁止保险公司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即对方对方车主,所以,保险公司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对方车主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对方车主没有将保险金转交给你的情况下,你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如对方车辆的所有人没有购买交强险,应该由对方车辆所有人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四、你车辆被追尾受到损坏,你有权要求对方驾驶人赔偿你的车辆维修费。如你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你还可以要去对方驾驶人赔偿车辆停运损失。
    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部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事故发生之处,如果是全责的车主,在进行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可以争取的利益就是让保险公司可以多赔付一些,而自己对非责任一方,却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附事民事的萦陪,是不是在保险范围之内,也不一定。全责理赔对于全险的车主,有时候也需要自己负担一部分费用,而三才的伤亡与修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项目,如果需要在修车上更换轮胎或者一些非此次相关的内容,往往保险公司在进行定损时,会分别考虑。
    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后,全责理赔者理论上就应该把应当负的赔偿直接给对方,但是保险理赔需要一个过程中,而这个过程中不能及时兑付,作为责任方要做好先行垫付的准备,保险公司理赔会把理赔的钱直接打到自己投保账户上,这样对于理赔的当事人来说,就涉及到垫付的问题。
    如果事故的当场有人员的伤亡问题,进医院的相关费用,也往往需要责任方计动执付承担。
  • 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前,在医疗机构救治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垫付。用人单位资金困难,工伤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工伤认定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在当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诊治的费用,不再需要垫付,出院时可及时进行结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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