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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者追偿,夫妻共享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30 0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给第三者,另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经协商,一方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给第三者,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在判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处置了这些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
  • 如果夫妻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经协商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的行为。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行为未经另一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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