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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想提前一个季度结束租约合同

租赁合同 2024-04-30 06: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提前结束租约的通知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可以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通知期限。若仍无法确定,承租人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尽量与房东协商达成一致,避免违约。
  • 如果房东不同意承租人提前结束租约,承租人首先应当与房东进行沟通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承租人可以考虑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来解除合同,或者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如果承租人提前结束租约,房东是否有权扣除全部押金取决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提前结束租约需支付全额押金作为违约金,则房东有权扣除。否则,房东只能扣除承租人实际造成的损失,不能无故扣除全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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