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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双方买了房子,但是女方过世,然后继母进来,房产证上后面又加了继母的名字,如果后期离婚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30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该房产情况较复杂,需具体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产证上加名视为共有,但如能证明购房款由夫妻共同支付,即使继母名字在证上,离婚时仍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 您好,这个问题需分情况处理:
    1)若购房款全由夫妻支付,即使房产证有继母名字,也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有证据证明继母有出资,则可能视为按份共有;
    3)若无明确约定或证据,可能需通过法律程序确定份额。
    建议收集购房款支付凭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明确具体处理方式。
  • 针对此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处理,明确各自份额;2)通过法律途径,确定房产归属。选择方式时,应考虑证据充分性、双方意愿及法律成本。若协商无果,建议寻求法律帮助,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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