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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里的房子现在统一拆迁,可是并没有按照补偿安置合同来解决,那么这种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

拆迁补偿 2018-07-27 09: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 租房的拆迁补偿款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


    (一)可以酌情多分配的: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二)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许多问题,包括户口的限制、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等。如果您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律师根据您所处的实际情况,帮助您处理拆迁补偿款遇到的相关问题。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按照如下方式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①先裁后诉。行政裁决是解决纠纷的前置手段和必经程序。拆迁当事人发生纠纷,应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才能请求司法救济。②裁决的结果是强制执行的依据。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无论是否提起诉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责令强制拆迁,或由房屋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③裁决的强制执行力不排除当事人的诉权。当事人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按民事,有的按行政案件受理。
    2、拆迁中行政裁决的先行拆迁效力《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先行拆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行拆迁将严重影响拆迁人的生产经营的。②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有搬迁或过渡的条件,提出申请的拆迁人已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房或过渡期周转房,被拆迁人有房不搬,有屋可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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