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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个月,干了几天后想辞职,老板说找不到人先干着,然后干了一个月以后才让我辞职,我可以要赔偿金吗?试用期一个月,干了几天后想辞职,然后干了一个月以后才让我辞职,我可以要赔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19-04-17 0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 首先应该确定你的辞职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合法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此事由劳动局负责。
    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您的赔偿工资包含上年的年终奖奖金以及车贴饭贴。
    2.您工作满一年的,年休假5天,由公司统筹安排年休假。如果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您休年休假的,经您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您休年休假。对您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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