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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我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只留下一张收据,同时房主手写了一张房屋产权归我的证明,请问这个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19-04-20 06: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流程 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二手房买卖又称存量房买卖,是买方通过交付房款,卖方将房屋交付给买家,并办理过户登记的过程。
    二手房买卖流程比较复杂,具体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
    2.网签合同;
    3.地税部门核定契税;
    4.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业主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开发商确权。即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购房者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办理初始登记并领取房地产权属证明书(俗称大产权)的基础上,才能申请办理所购房屋的转移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只要是新建的商品房,无论其是否出让,产权最后如何分配,在初始登记时,登记机关均是直接将全部产权登记在开发经营企业名下的,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相对来说是比较复杂的,所以购房者一定不要掉以轻心,下面是大家需要注意的地方:
    1、务必核实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有瑕疵,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
    2、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
    3、务必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以确定是否对以后生活起居带来影响。
    当然了,除了上述三个方面,还有很多需要购房者关注的,但不同的人具体情况不同,以上三点相对比较重要,建议购房者多对待购房加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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