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企业被并购,原员工不愿到新公司工作,是否有经济补偿。

公司并购 2024-05-03 1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被并购员工可能有以下情况:1、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员工可继续任职,工作年限和社保福利等连续计算,对员工无影响;2、新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获得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并购后,战略整合是其它整合的根本前提,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并购是否使企业的战略意图得以实现。
  • 企业并购包括以下主要条件:(1)公司并购当事人的地位协议,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姓名,职务,国籍的法律代表等;(2)公司并购购买或认购股份和股本提高价格;(3)实施的性能模式的协议期限;(4)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事方;(5)违约责任,解决争端;(6)在签署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