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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写有遗嘱,并经过公证,说把房子给我们。(我们拿钱买的房)。现在我们想过户房产,还要到公证处

房产纠纷 2018-07-27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房产权利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 自己手写遗嘱又叫做自书遗嘱,符合相关的条件是有效的,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担心效力问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不一定需要公证才有效,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遗嘱无需公证也有效。

  •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物权法》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合法、有效的遗嘱生效,房产就已经是遗嘱继承人的了,如果需要办理登记,具体的地方政策不一样,有的地方只需要当时社区、居委会出一个证明就可以在房管局过户,部分地方,房管局为避免风险,一般会要求继承人去做公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确认遗嘱的效力,只要其效力得到确认,就可以拿着公证书或者判决书去房管局过户,无需其他人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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