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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个人借款给公司,有借款协议,但是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25 06: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借条的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 注意事项: 由于借条是发生借贷关系的凭证,因此,借条的持有人就是当然的债权人。你家在借款时写下了借条,但在还款时却在债权人找不到借条的情况下,把钱还了回去,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民间帐目清好弟兄的习俗,又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犯了大忌,一旦债权人否认收到还款的事实,反而以借条为证据向你们、乃至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你们还款的主张,你们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岂不冤枉?! 因此,在此情况下,你可以继续跟债权人索要借条,或让其给你书写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你的数额为某某元的还款的收条,以做为你还款的证据,即使将来发生以借条为由继续向你要钱的状况,你也完全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收条对抗其恶意欺诈。
  • 个人向公司借款,还款的时候收据根据岗位情况来决定是否必须写。对于现金出纳必须要写,只有收据可以作为附件进行做账。对方也只有收据作为已经还款的凭据。对于银行出纳可写可不写,经过银行存入还款有存入的凭据,且单位收到款后也要做账,可以以银行回执单做账,也可以另贴收据作为附件。
    还款人同理也是有两种凭据的。银行回执单现在可以通过去银行取或者直接通过单位网银打印,现在大多数银行已经实现企业自主打印。
  • 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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