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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立案时,如何在网上填写原审案号?

其他 2024-05-05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方法一、打开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点击“网上立案”窗口——点击“开始网上立案”——按照该窗口提示的内容输入证件号、姓名、手机号和随机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正式立案页面。方法二、可以直接登入律师页,已律师身份进入登入之后,可以点击网上立案,出现的界面和人民法院审判信息网。在网上进行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比如姓名、证件号码、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注册。注册完成后才能进行立案信息的填写。填写。点击网上立案之后,按照人民法院推出的网上立案流程,进入立案页面后,选择人民法院,案件类型。和案由。点击创建。进入下一个页面之后,填写诉讼标的,原被告信息,代理人信息,还有就是选择需要提交的诉讼材料,最后上传起诉书,点击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什么案子?你是选择上诉立案
  • 一审还是二审呢?一审的话就没有原审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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