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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亲戚,男性,大学毕业后来留在南京,目前是南京市建邺区户口,未婚。由于身体生了大病,目前他想申请南京市的大病救助,但是申请的话需要开社区居住证明,想用我的在栖霞区的一个房子作为居住地申请,我想问一下这个居住证明是否需要户口迁移到房子里来?我这个房子目前想出售,是否会影响我这个人房屋出售?我知道如果落户会影响房屋出售的,很多人不愿意买还有户口在里面的房子?是否还存在法律风险?要注意哪些问题?

其他 2024-04-29 08: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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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户口有影响的。一般是要迁走,但是如果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自己和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
    他人买到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并不影响原来的户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您好:以合同约定处理
  • 您好,可以提前书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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