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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购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办理购房的一切手续.并给卖方定金5万元.在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己放款.该款放到房地交易中心检菅.就等办理过户手续.乛买房方有不卖了.不去办理过户手续.理由是中介7办理手续托时间太长.现在他房子涨30万.要求加价.经协商无果.想过通过法院判决生效。本人购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办理购房的一切手续.并给卖方定金5万元.在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己放款.该款放到房地交易中心检菅.就等办理过户手续.乛买房方有不卖了.不去办理过户手续.理由是中介7办理手续托时间

银行 2019-06-07 11: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买二手房交易按揭贷款的基本操作流程
    1、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按揭服务公司将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按揭服务公司将安排借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 ;  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  
    1、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特别提示买受人,其二手房买卖未经房地产登记机构转移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为防止出让人一房多售等非法行为侵害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以《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为例,申请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地产权属来源证明或者权利证书;  
    (三)房地产转移、转让、变更或者设定他项权的协议书、合同书或者批准文件;  
    (四)缴纳房地产税的证明。  上述合同一方当事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A、外国人;B、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C、港澳台地区居民;D、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登记的审核时限和权证的领取  应告知当事人:按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转移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领证时权利人(或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已缴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收据及受理时的收件收据(原件),仔细核对《房地产权证》及《登记证明》。  4代办登记  代办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手续,要取得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如果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按有关规定委托书还需公证。要认真审核上述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并在买卖合同签署后15日内及时办理。对原件要妥善保管,办理完毕要及时归还当事人,以免丢失承担责任。
  •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那么,贷款买二手房卖方需要什么手续,为您能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贷款买二手房办理手续  简单来说:“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说明:此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提醒:看似复杂的流程,如果通过担保公司来办理,实际上借款人只需在银行面签、过户、领房本和抵押登记配合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在材料准备和办理过程中配合的话,一般快则三个工作日,慢则七至十五个工作日即可放款。  因为办理贷款时涉及到银行、建委、房地局等多个部门,借款人最好找一家专业的贷款担保机构,帮助借款人来选择合适的银行与贷款产品,在省钱的同时得到更细致、周到的贷款服务。  
    二、贷款买二手房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2、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或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  
    3、房产证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样本);  
    5、共有人(爱人)手写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竣工年代证明,未出租证明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企、事业单位、机关等不需要);  以上是银行需要的最基本的资料,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借款人提供额外的资料,在借款人配合的情况才能够快速批贷、放贷,达成购房意愿。

  • 1、贷款尚未结清的房产。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必需是没有任何抵押且无贷款的房产。如果房产已经抵押或者此房产还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借款人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能办理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
    2、部分已购公房。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一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有的购房合同会写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也无法操作此套房产抵押贷款;另一种是已购公房中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也就无法操作该项业务。
    3、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同样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拆迁房一般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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