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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律。我想咨询一下合伙开店亏损债务问题

合伙企业 2024-05-06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伙人之间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亏损分担方式,首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尝试由合伙人之间进行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来分配和分担亏损。若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亏损应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 合伙人之间的亏损分担原则上不受到个人资产的影响,而是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分担方式进行处理。但如果合伙人个人资产与合伙企业资产混同,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个人资产的追索。
  • 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份额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时应先与其他合伙人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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