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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公司规定每月有4天正常休息,但4天休息不算工资,合理吗

讨薪 2024-05-07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公司一个月休息四天是合理的。一般这种休息是没有额外工资的,但是如果跟公司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公司就要依约定支付工资,但是一切要以合同约定为基础。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看单位给你怎么算的
  • 您好,单位规定每月休假四天本身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正常讲每星期工作五天休假两天。至于请假,可将正常休假的天数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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