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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工资的退休人员应向哪些部门投诉

其他 2024-05-07 08: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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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1、个人原因没有办理的退休,退休工资是不给的。因单位的原因,职工复合退休条件而未按时申报退休手续影响职工享受待遇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单位以在岗人员并延迟退休期间的工资。2、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因单位原因造成退休延期的,个人帐户继续记载,但其延期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劳动保障部门按其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批准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下月计发待遇。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以领取养老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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