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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喝酒后吵了起来。另一方用玻璃杯打我的头,导致脑损伤和轻微的脑震荡。在拉地址的过程中,另一方摔倒了,膝盖骨折了。谁应该对我们负责,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7 0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民法典对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喝醉酒后打人属于严重的侵权行为。一般情况下,受害者遭受到严重的人身损害之后,通常可以要求加害者进行以下项目的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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