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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1、时间:2018年4月11日19:002、当事人:车主一人,死者两人(一人年龄50岁,另外一位年龄52岁)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当事人A驾驶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行驶,夜间行车未保证安全车速,肇事后驾车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此处法律条文省略)、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此处法律条文因字数原因省略)、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A无事故责任当事人B无事故责任以上是责任认定书的结果。接下来我整理了其中的几个疑点:疑点1:4月11日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近2个小时,“顶包”司机才被送到XX医院抽血、验血进行酒精检测,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行为很难猜测。疑点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阐述刘肇事后,驾车逃逸。是谁提供给司机的车辆是否应该彻查?疑点3:“顶包”司机听闻王*死亡后承认自己顶包,为何在听闻王*死亡后承认顶包事情?交警大队办案人员为何不及时捉拿肇事司机,而只是给当地村干部打个电话?疑点4:因肇事司机未能及时抽血验血,司机只是口头承认饮酒,导致调查不清肇事司机究竟是酒驾还是醉驾?根据现场车痕及和当地村民了解到的情况,我们严重怀疑对方是醉驾。疑点5:为何每次领取检验报告结果,作为受害者我们屡次和交警大队积极沟通,但是每次我们都较肇事者晚拿到相关结果通知,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疑点6:事发至今已一个多月,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比如抢救费、痕检费用、停尸费等一直都是我方出具,且警方说痕检结果出具之后会给予相关票据,痕检结果于4月20号出具,至此依然没有收到相关发票。至今警方未积极配合协调解决处理丧葬费等事宜。事后我们到XX事发地点再次了解情况,和当地村民了解到这次事件迁安XX相关人员全程均有参与,交警大队长系XX人,相关办案人员系XX外甥。事发时王*外伤较轻,刘*生命体征微弱,肇事司机认为只会死亡一人。若非王*于12日凌晨抢救无效死亡,顶包司机打算一定到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此处法律条文省略)当事人A无事故责任当事人B无事故责任以上是责任认定书的结果。还是醉驾?

交通事故 2019-06-06 14: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6种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的,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关于赔偿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情况进行划分,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影响双方损失的赔偿比例,而损失既有物质损失也有人员伤亡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
    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责任由交警来进行划分,所以你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责任划分以后自己或对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关于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知道具体的人员伤残情况以及财产损失情况。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江苏-盐城吗?是什么户口?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治疗证明吗?需要治疗多少次?具体的都包括哪些费用?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所以说,扣车行为只是为了调查双方事故责任需要而以。未见到有保证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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