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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请吃饭,喝点酒,半夜突然死亡,老板有责任赔偿,应该赔偿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4-05-09 0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死亡但不算工伤的,可从侵权责任人处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人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可以视同工伤,依法获得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工亡职工待遇,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亡待遇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工亡职工近亲属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但工亡职工近亲属应当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亡认定。
  • 你好,你承担什么责任?你是打工的?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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