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必然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购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3)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设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夫妻一方的财产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麦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