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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在厂里干,干了两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9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并非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存在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时,劳动者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无违法行为,劳动者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解除。
  • 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工作,而非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一般无权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具体操作上,劳动者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解除申请,并等待劳动行政部门的调解或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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