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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结婚为前提,先让给她打钱装修房子,后又说结婚要了彩礼,已经办了婚礼,但她不愿意办结婚证,这属于骗婚吗?先让给她打钱装修房子,后又说结婚要了彩礼,但她不愿意办结婚证,这属于骗婚吗?

离婚 2019-04-28 16: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您要把相关证据保留好,方便在法庭上举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 两个人虽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领取结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事实婚姻关系,
    那就是重婚罪
    但是如果是在这之后,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
    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后面有与他人领证结婚,不是属于重婚的
    而重婚是指:
    1、有配偶者未办理离婚手续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虽未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而公开同居生活的;
    3、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
    4、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
    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责任的。
  •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法定的婚姻关系,双方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一方想要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在本案中,双方有了孩子,虽然双方未结婚,但对子女权利义务关系不受影响,双方应就子女抚养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如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确定应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2岁前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关于彩礼问题,由于双方并未登记结婚,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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