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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关系恶劣女的你不孝敬父母她们有一个3个月孩子女不想要孩子想害孩子二婚原来有一个儿子男的想离婚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 2019-04-23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其实不论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才是最根本的问题。夫妻双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问题上不要太过自私。如果双方对此的争议比较大,碰面后经常会控制不住情绪在孩子面前吵架,如果你爱孩子,我建议你直接找个朋友、亲人或者直接请个律师帮助你与对方交涉。
  • 一方在外同他人同居,同时该方又不肯离婚的,另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你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但需要注意收集对方有外遇等相关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已破裂。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 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的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而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离婚案件的核心,一般来说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协议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抚养权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可以协商决定,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关于子女愿意随哪方生活
    2、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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