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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起诉离婚,男方说,三年,两年离不了,他说的是真的吗?

离婚 2019-04-16 1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根据司法实践,可判决离婚的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若能证明有上述情形,则夫妻可以离婚。
  • 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与离婚诉讼一致。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损害赔偿是应与离婚诉讼应一起提出的。婚外情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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