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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掐了我的脖子,然后我打了他,对方没有还手,当时双方都发现了轻伤,派出所拘留了我七天,交了罚款,对方没有受到惩罚,现在对方又起诉我,我必须赔钱吗?

行政处罚 2024-05-13 12: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的,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打伤他人的,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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