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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负责商店的费用。没有发票。我不能承认吗?

合伙企业 2024-05-13 14: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合伙做生意对方不给钱可以与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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