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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向诈骗份子借钱,诈骗份子把赃款给我朋友去银行取了出来,我朋友犯法吗

银行 2019-04-23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对方是否有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你财物的意图。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还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涉嫌诈骗。建议你注意收集以下3个方面的证据:
    1、款项交付和款项金额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记录等
    2、款项性质的证据,比如通话录音,借款时的短信记录,了解你们借贷情况的证人等
    3、对方的身份信息,以便诉讼时能提供给法院作为立案证据。如果在收集证据过程中发现对方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来非法占有你的财物的,可以报警。
  • 积极退赔可以认定为确有悔改表现,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2〕2号
    第五条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 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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