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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酒店前台工作的时候,老板发现我吃了1000元左右的回扣。我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4 12: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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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劳动法罚款处罚的规定如下: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您好,建议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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