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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x工伤,评为九级伤残,未参加社保,请问这样能拿到多少赔偿。谢谢!!

工伤赔偿 2019-04-22 0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由职工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及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

    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属职业病的,需待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

    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 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赔偿数额需要进行鉴定后确认伤残等级和您的工资水平计算,建议您鉴定后补充相关信息。
  •   伤残9级能办残疾证。
      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或其它人身伤害事故造成的伤残,伤残等级是获得相应赔偿的依据等等。残疾证是由残联发放的,与上面各种伤害所定的等级不相干,办理残疾证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级以上残联去申请办理,残联会安排到指定的医院去进行检查鉴定,符合条件的才给予办理残疾证。
  • 九级伤残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二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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