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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的安置房给子女有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4-05-14 14: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子女,需办理过户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被拆迁人取得完整产权后,可通过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给子女,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过户登记。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影响子女权益。
  • 拆迁安置房给子女可通过赠与或买卖过户。选择赠与需签订赠与合同,选择买卖则需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税费缴纳。具体方式应根据双方意愿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 拆迁安置房可过户给子女。赠与方式需签赠与合同,表明无偿给予;买卖方式需签买卖合同,完成相关税费缴纳。办理过户时,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合同等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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