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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条件

子女抚养 2024-05-14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一般无需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出现严重损害被监护人权益等情形时,法院可根据申请撤销其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监护人。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权益受损。
  • 指定监护人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 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向法院申请撤销原监护人资格。
    2. 法院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确保被监护人安全。
    3. 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指定新监护人。
    整个过程中,应确保被监护人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 指定监护人问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撤销原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被监护人利益,确保新监护人能够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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