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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蜜雪冰城呆了一个多月,先说给我2800的保证工资,9月15日给我上个月12天的工资1120,结果我9月份因为工装是短袖感冒三个星期都不好,所以提出辞职,今天老板让我离开,结果我问他工资,他说要连上个月12天,一起计算33天,60元一天,差多少,补多少,也没有签合同。这意味着我33天有1900多个公子,比他说的低1000多个。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4-05-15 0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辞职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该部门责令期限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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