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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前女友手机超过5000我要回来不给

债务追讨 2024-05-15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且财产权利已经转移,通常是不可以撤销的。因此,如果您在恋爱期间送给前女友的手机,且手机的价值超过5000元,一旦她接受了这份礼物,那么这就构成了一种赠与关系,您一般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然而,如果赠送手机时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双方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 如果前女友拒绝归还手机,您首先需要尝试与她进行沟通,了解她不愿归还的原因。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请注意,由于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您可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特殊情况(如欺诈、胁迫等)才有可能成功追回手机。同时,也要注意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
  • 恋爱期间送的其他贵重物品,如珠宝、手表等,如果已经完成赠与且受赠人接受,通常也是不可追回的。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欺诈、胁迫等,否则赠与物通常不可撤销。因此,在恋爱期间赠送贵重物品时,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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