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就是我在3月7七号交了辞职报告,有二个月得交接时间,我写的辞职报告是到四月底,现在又让我回去交接一个星期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5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已经按照劳动法规定,在辞职报告中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并明确交接时间至四月底。如果公司现在要求您额外回去交接一个星期,可能是公司内部的临时需求或特殊情况。您有权了解这一要求的背景和合理性,并可以与公司沟通协商,看是否可以调整交接时间或安排其他人协助交接。
  • 如果您不同意公司的额外交接要求,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表达您的想法和困扰。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按照劳动法规定,坚持原有的交接安排,但务必确保交接工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因此产生纠纷,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已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并明确了交接时间,因此您没有义务接受公司提出的额外交接一个星期的要求。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