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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的问题

婚姻债务 2024-05-15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广泛,主要涵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各类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这些财产无论是夫妻共同取得还是一方取得,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 不一定。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款,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二是债务是否基于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若债务满足这两点,则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需注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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