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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拆迁安置房现在要求收取物业费。但是,如果只收取租户的费用,如果业主自己住,就不收取物业费。拆迁安置房现在要求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吗?但是如果只收取租户的费用,如果业主自己住,不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5-15 1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房收物业费合理。如果安置房小区物业能够拿出政府部门下发的收费许可和收费依据那么就需要缴纳物业费,反之不需要缴纳。因为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的性质与商品房也没差别,但一般物业费标准会低于同类的商品房,不同地区对安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规定不同,详细可以咨询当地物价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根据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
  • 您好,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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