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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要求我出差,但没有告知具体的出差期限和工作内容。这两天我给公司发了电子邮件咨询,但公司还是没有回答,只说了出差地点,然后威胁说,如果不出差,即使旷工,劳动合同也会连续五天终止。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拒绝出差吗?谢谢你

讨薪 2024-05-16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要求出差可以拒绝,但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下:1、临时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下的出差为临时性,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只要员工出差异地的,都应当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给予出差补贴,否则也会形成劳资争议。如果劳动者对于公司安排出差的要求不满,想要拒绝的话,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将自己不能出差的理由告诉公司。2、长期出差:一般应当是指3个月以上的离开常驻工作地点。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约定地点的变更问题,这就涉及变更劳动合同了,根据法律要求,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 这种情况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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