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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同意推迟支付工资后又前往劳动部门举报

讨薪 2024-05-17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人同意推迟支付工资后又前往劳动部门举报,其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工人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即使工人之前同意推迟支付工资,这并不妨碍他之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行政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工人对劳动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他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工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举报记录等。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工人仍然不满意,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工人举报后,劳动部门会依法调查处理。他们会核实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延迟支付工资的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部门将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工人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部门也会为工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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