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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私人老板上班十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最后一个月工资差起不发,说我们差货就不发工资老也不理我们,我可以去告她吗

综合法律 2019-04-29 0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找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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