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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最近从网上借的平安普惠贷款,因为他们要求银行卡里有20%的贷款金额,然后我没有继续拿到,所以他们说他们已经贷款了,然后让我每个月还贷。我关键是没有收到钱,然后我应该说我应该承担责任。我没有签电子合同,然后上面说申请贷款成功,视为签合同。我该怎么办?

网络借贷纠纷 2024-05-18 0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贷钱没收到电子合同签了不需要还款。签订网贷电子合同后,如确有证据证明借款没有到账的,属于贷款方尚未履行主要的放款义务,借款方无需还款,一并可以追究贷款方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另外拟定或者补充个协议
  • 具体看合同约定。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违反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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