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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应届毕业生,我签了教育局公立学校的三方协议,没有参加培训,体检没有通过,我还没有检查复检,我现在不想去,想解除合同,但那边一直拖着,不放我,不给我解除合同的信,因为当时笔试面试是第一个,离签三方不到十天,甚至我说我愿意支付解除合同的费用也没有给我结果,如果他们最后不放我,我该怎么办?我签了教育局公立学校的三方协议,没有给我解约函。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18 0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当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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