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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除的农村房屋宅基地上没有我的名字,但户口在里面,请问我能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房屋?

拆迁补偿 2024-05-18 09: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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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赔偿。拆迁人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或者进行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被拆迁人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拆迁补偿安置按户进行。
  • 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特殊情况下,在规划保留村,经区人民政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也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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